自全市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以来,平邑县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局整治提升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并进、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的工作标准,严守安全红线,持续强化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提升组织领导,不断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在14个镇街(开发区)全面启动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攻坚行动,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坚决打赢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提升攻坚战。
明确任务节点、全面推进整治提升。按照全面整治不留死角的原则,在城区大型管塔式广告拆除完毕的基础上,向各镇街(开发区)全面推进,主要对周边环境安全影响较大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设置的大型管塔式户外广告、镇街(开发区)驻地大型户外广告、楼顶字等进行全面拆除,确保整治提升活动不留死角。建立以广告科、城区中队及各镇街(开发区)中队包保责任制,明确15日内全部拆除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对帐销号,各中队每日报送拆除工作情况。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鼓励广告业主自行拆除其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切实维护广告设置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对鼓励劝导后仍不予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实施强制拆除。三是一个标准对待、一把尺子量到底。在大型管塔式广告、大型户外广告、跨路龙门式广告和其他大型广告四类大型广告拆除提升工作中,各执法中队及时认真研判、细致分析,“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完”,不开一个口子、不许一句承诺、不留一个隐患。对不自行拆除的大型户外广告,拆前,第一时间上门主动与广告业主沟通协调,亮明态度,耐心解读,真情沟通,送达自行整改通知书。拆中,坚持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执法人员紧跟拆除全过程,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杜绝安全生产隐患。拆后,第一时间清运处置,避免道路堵塞、影响生产及其它安全隐患。
截止目前,全县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共拆除大型管塔式广告14300余平方米,拆除跨路龙门式广告200余平方米,拆除大型楼顶广告、大型楼顶字及其他大型广告7000余平方米,拆除量已完成全县大型户外广告总量的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