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记者从岚山生态环境分局获悉,该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局队合一、执法下沉”试点要求,研究制定了《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局队合一”体制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局队合一”体制,进一步夯实了执法监管责任,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据介绍,根据“局队合一”体制要求,岚山生态环境分局统筹环境管理、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内设1个综合科室、5个业务(执法)科室,1个二级直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建立管理高效、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为落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岚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局队合一”体制,是用创新的模式将业务开展与监管执法的有效融合,突破了环保工作任务重与人员编制不足的屏障,落实网格监管,实行全员参与,实施片线结合,明确职责任务,突出行政执法,确保执法效能,实现了业务管理与环境执法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环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建设“黄海明珠、钢铁新城”提供坚实的保障。(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张雨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