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临沂市消防支队获悉,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份,在全市部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2类场所。通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9类突出问题。
我市还明确了12类重点场所隐患清单,要求各社会单位对照清单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要结合社会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组织开展排查,分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
严格执法检查。消防部门将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重大风险集中且久拖不改的地区、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提请市政府组织提醒谈话,并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逐起组织调查,提请市政府组织约谈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并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对责任事故涉事企业要严肃主体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项制度”。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到10月份结束,分部署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市安委会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对县区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行督导考核,并通报情况。
5月20日前要将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等情况书面报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
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8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9月底前,全市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完成整改销案。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通讯员 宋伟 |